【深度】《血战钢锯岭》背后的信仰误区
❖ 影评❖
《血战钢锯岭》背后的信仰误区
作者┃ 张远来
《血战钢锯岭》是由《基督教受难记》、《勇敢的心》等著名大片导演梅尔·吉布森执导的一部战争史实片。影片改编自二战上等兵军医戴斯蒙德·道斯的真实经历,讲述他基于个人信仰而拒绝携带武器上战场,虽经多方考验,但从未放弃自己的信念,并在冲绳战役中赤手空拳救下75位战友及日本人(敌人),从而在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没有杀敌而获得美国总统杜鲁门颁发的美国国会勋章。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活着获得Conscientious Objector 荣誉勋章的人。
《血战钢铁岭》是梅尔·吉布森十年磨一剑的精品,影片一经推出就被评为2016美国电影学会十佳电影。好评如潮,口碑爆棚。其中宏大逼真的战争场面,真实感人的历史故事,奢华强大的明星阵容,真挚感人的爱情故事,高效广泛的宣传广告都是这部影评的成功之处。
故事的主人公道斯是一名虔诚的安息日会信徒,信奉十诫"不可杀人"的信条。但面对二战中诸多同胞的牺牲,道斯选择了参军,不过基于不可杀人的信念,他选择了医务兵,拒绝任何"杀人"的行为,因此,他也拒绝配枪。为此,他被战友嘲笑为胆小鬼,懦夫,军方企图用精神障碍做借口把他赶走,受尽各种攻击,被战友殴打,甚至因为拒绝配搭武器,道斯差点被送上军事法庭。他所挚爱的未婚妻多萝西特别上战场劝他选择配枪,"哪怕装装样子也可以,至少不用坐牢,"还可以回去和她结婚。道斯的回答是:"如果我不坚持自己的信仰,我不知道该如何活下去。如果没有信仰,那该怎么和你共度余生?又怎么能给你最好的我?"执着的道斯,带着对祖国的爱,对信仰的执着,就这样毅然成为一名不配枪的战士走进了战场。
当盟军攻入钢锯岭的时候,遇到了日本兵强烈的抵抗,一时间,盟军死伤无数,尸横遍野。军队不得已下令撤退。就在大部队纷纷撤退的时候,在所有人都不想多停留一秒的烈焰焦土中。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个手无寸铁,被人叫做懦夫的道斯,却坚定无畏地靠着穿梭在枪林弹雨中,奔向每一个"helpme!(救救我)"的地方,救回一个又一个伤员。
这期间,道斯本人已经身受重伤,但他简单地处理了自己的伤口后,又继续冲进人间地狱的战场,用他羸弱的身体救出一个个伤员,这其中居然还有几个日本兵,当然也有平时经常欺负自己的战友。他脑中唯一的念头是,"上帝啊,请让我多救一个吧!"事后,道斯的上司和队友统计道斯总共救出了不下于100人,但谦虚的道斯坚持认为不过成功救出50个伤员。最终军方采取折中方案,宣称道斯救出了75人。
在整个道斯被人误解和折磨的过程中,他始终对任何人均无怨恨,哪怕是那些严重伤害过自己的人。有次,道斯的上司怂恿人将道斯达成重伤,道斯不仅没有还手,也拒绝告知军方是谁伤害了自己。也因而,道斯最终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正如那位曾经处处刁难道斯的上司所言:
"很多人不理解你的信仰,不知道那是什么,但所有人都明白你对自己信仰的坚持!"
道斯无疑是一位活出信仰的军人。不管你对他的信仰背景有怎样的质疑,你都无法否认他对信仰的执着和他心灵的强大与善良。不过,面对如此高尚的道斯,作为一位持守圣经教导的牧者,笔者依旧想弱弱地反思一下道斯背后的信念,是否就是圣经启示的教义!
道斯拒绝配枪的理由是因为十诫第六诫的戒律:"不可杀人。"但不可杀人是否就等同不可参军,或者参战?很明显十诫第六诫的"不可杀人"并不能等同不可参战。主人公道斯参战却不杀敌,实际上有着自我行为的逻辑矛盾和信仰误区:
按照基督教的神学观,人人都有罪性,政府、法律和军队的作用就是保障罪性不至决堤泛滥,有时法律和军队是对道德最后的保障。道斯面对日本等侵略军对世界秩序和人之生命的践踏,看到诸多自己的同胞在战场上殉国,自己毅然决然地参军了。但同时,又坚持不带武器,不杀敌人。但试想,如果道斯的队友人人都矜持他一样的观念,这个世界岂不早就成了法西斯一手制造的地狱了?
道斯的行为是自我矛盾的。就像萨姆·沃辛顿所饰的上校说的,我们都清楚,文明世界的法则在战场上是失效的,不是你杀我就是我杀你,不带枪就上去,那不是脑子有病自寻死路吗?道斯选择上战场却不杀敌,背后的逻辑是自相矛盾的。如果他认为不可杀人就以为不可杀敌,那么,战争就是不可取的,他们就不应该抵抗法西斯挑起的侵略。而如果他认为只有战争可以制止法西斯的侵略,实际上,他是如此认知的,他才主动选择了参军,甚至无论如何,他都不肯离开战场。他其实是相信只有藉着盟军的战争才可以制止法西斯的侵略和屠杀。而如果,没有对法西斯的消灭,就不可能制止法西斯。但道斯却拒绝亲自杀敌,他其实是指望自己的队友帮助他杀敌。这背后如果不是逻辑的误区,那就是涉嫌另类的自私了。
回头再从教义看,道斯以"不可杀人"为由拒绝携带武器上战场,其背后的神学思想也并非圣经的观点。摩西的不可杀人很明显,是指个人不得以情绪和个人私欲利益而剥夺他人生命。您看,非尼哈举枪杀死了淫乱而拜偶像的奸夫淫妇,反而被上帝肯定和祝福。(民25:7)道斯拒绝携带武器的背后实际是把友军的生命置于敌人的危险之下,和另类的杀人有何不同?道斯的神学观念很明显不是来自圣经和正统神学。
显然也不是一回事。基督徒不仅有服兵役而保家卫国的义务,也有捍卫真理,维护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如果不可杀人就真的等同不可杀敌,上帝为何在颁布十诫以后还要带领以色列打仗?还会鼓励和赞许非尼哈的行为?显然,道斯以不可杀人为由拒绝配枪,拒绝杀敌,并非圣经的观点,也非正统神学的教导。
正义战争理论(Just War Doctrine,Just War Theory),是基督教实践神学命题,由奥古斯丁首先提出,即,基督徒并非全然不能参与战争,战争可以为着伸张正义与重建和平的缘故而进行。奥古斯丁认为正义的战争必须由合法的统治者来发起和领导,并且基督徒战士必须以爱的态度对待敌人,不可假战争之名进行屠杀和掠夺。同时认为圣职人员,如司铎和修士等可豁免参加军队。上述立场也同样被路德和加尔文所肯定,而成为基督教的一种传统。正义战争论认为,人的罪性有时会集合群体的力量而施行暴政或者掠夺,教会就当以道义准则和正当理由,允许国家适当地使用武力。正义战争传统禁止无辜杀戮平民,而只针对暴力战争的一方施行无礼,而保障正义之实施。
作为正义战争论的延伸,葛培理继承了奥古斯丁的观点认为,如果一场战争的生命财产损失可以挽回更多人的生命,那么,国家就可以发动或者面对参与战争。正是基于这样的福音派的传统观点,美国参与了多场更美国不相干的,惩治暴政,保证民生,制止屠杀的战争。当美国总统克林顿面对卢旺达大屠杀,而美国没有及时出兵的事实,他曾经公开道歉,这不是说是美国引致了大屠杀,而是他们没有制止大屠杀,这就是美国价值观所不能容忍的。这这一信念的传统就来自基督教的正义战争论。
实际上,这个世界往往因为独裁者的贪婪,发生了很多不正义的战争,如果持守正义的一方都向道斯那样拒绝战争,我们将无法想象世界将会如何。实际上,道斯的观点基本就是美国一些"白左"(白人左派)的"现代自由主义"思潮的产物。他们提倡"泛爱",即毫无原则的爱与包容,把罪和罪人混为一谈。比如,他们把同性恋的所谓爱也视为真爱,从而支持所有形式的"爱",而拒绝一切所谓的"非人道"行为,比如,朝敌人开枪。实际上,这正符合农夫和蛇的故事中的农夫的观点。道斯坚持的其实不是基督教的教义,而是一个不切实际的白左思潮和安息日会的非正统观点。
无论是在旧约的以色列战争,还是新约使徒教会对亚拿尼亚撒非喇夫妇的惩戒,我们都可以看出,上帝是不能容忍罪恶的。祂爱罪人,却不能容忍罪恶。容忍罪恶同时意味着对正义的扼杀,也是对罪恶的姑息纵容,懦弱的善就是对恶的帮凶,也是对善良本身的亵渎。公正有时就意味着对罪恶的消灭,而消灭罪恶有时就意味着对罪人的惩戒。道斯的人道主义精神,对信仰的执着与忠贞,对人的友爱与善良都是我们要学习的光辉榜样。但其对教义理解的误区,是我们需要警惕的。
道斯的行为让我震撼,他的高尚令人钦佩不已。正如道斯的未婚妻多萝西对多斯的陈述"正是因为你与众不同,才会爱你,并且无论如何,都会爱你到底。"道斯的灵魂是高尚的,哪怕是他错误地理解了教义,也不是故意的。他善良而执着,因此,让他内心无比强大而纯洁。这一切都遮盖了他对教义理解的瑕疵,不过作为今日的信徒,我们在欣赏道斯的高风亮节的美好见证的同时,我们亦需要分辨,道斯背后的信念,其实并不代表了基督教正统的教义,当然也不是原本于圣经的教导。
弱弱地反思一点道斯背后的信念,希望不会引致读者的不适,也不至产生理念的争端。
016年12月1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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